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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教职工例会及教研部活动管理办法

作者: 刘文方   审核人: 杨汉华   文章来源: 体育学院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2-02-14

体育学院教职工例会及教研部活动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学校会议、指示精神,部署学院各项工作的重要形式,是学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增强学院教职工组织纪律观念,提升教职工知识能力,规范管理,保障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把周三下午的教职工例会及教研部活动建成一个集工作布置、问题讨论和学术交流为一体的综合型会议,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每双周星期三下午为学院规定的集中会议时间,地点为风雨操场会议室,具体时间,由办公室提前通过微信工作群发布。

二、教职工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向学院党、政领导书面请假,经签字批准后,将假条交至学院办公室存档。特殊情况可先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无请假手续的视为旷会。

三、教职工应当按时参加会议,不迟到,不早退,自觉遵守会议纪律,维护会议秩序,关闭手机或设为震动状态。会议结束前由主持会议领导通报出席情况。

四、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其他会议和活动将提前通过微信工作群通知,教职工平时应保持信息畅通,微信、电话号码等变更的要及时告知办公室,并按照本办法执行。

五、每次到会者在原有工作量基础上加1个工作量计算。教职工的出勤情况作为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和职称晋升等重要参考项。旷会达三次及以上者取消本年度各种评优、评先进资格,并上报学校处理。

六、对旷会、事假、病假、迟到、早退等存在异议的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认定。

  七、此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体育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