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部门师资队伍建设整体水平,加快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步伐,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关于开展第五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盐工发〔2022〕16号)和《盐城工学院第四轮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管理办法》(盐工发〔2019〕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体育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见附件,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知办公室。
一、岗位设置
(一)岗位设置范围
学校为教师设置不同类型和等级的教师岗位。岗位类型分为教学为主岗、教学科研岗和科研为主岗。体育学院讲师及以下职称人员只设置教学为主岗。
(二)岗位数量
根据《关于开展第五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体育学院设置教师岗位38个,其中:教授岗位4个;副教授岗位21个;讲师岗位11个;助教岗位2个。
(三)岗位结构
体育学院教授岗位分为二、三、四级岗位;副教授岗位分为五、六、七级岗位;讲师岗位分为八、九、十级岗位;助教岗位分为十一和十二级岗位。根据《关于开展第五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具体岗位设置一览表如下:
正高 |
三级 |
四级 |
副高 |
五级 |
六级 |
七级 |
中级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初级 |
十一级 |
十二级 |
4 |
1 |
3 |
21 |
1 |
5 |
15 |
11 |
3 |
4 |
4 |
2 |
1 |
1 |
二、岗位职责
(一)教学为主岗
教学为主岗是指主要承担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教学任务的岗位。
(二)教学科研岗
教学科研岗是指各教学单位中需要同时承担教学和科研工作任务的岗位。
(三)科研为主岗
科研为主岗是指主要承担专职科研任务的岗位。
三、岗位申报条件
(一)正高、副高岗位
申报竞聘教授三级、四级岗位,和副教授五级、六级、七级岗位条件按照学校第四轮岗位聘任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二)八级岗位
1. 上一聘期内已受聘讲师八级岗位,且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者,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竞聘讲师八级岗位。
2. 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讲师任职资格且聘期考核合格,上一聘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竞聘讲师八级岗位:
(1)新入选省级各类人才工程培养人选;
(2)新增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开放课程、重点教材)、市(厅)级重点项目1项以上或市(厅)级项目2项以上;新增主持横向项目且累计到账经费:5万元以上;
(3)以盐城工学院为参与单位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不计排名),或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前4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市(厅)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以上第1名;
(4)发表列入一类工作量的高水平论文:1篇以上,或发表北图核心期刊论文2篇以上;在权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部以上或编著(译著)2部以上;取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第1名);
(5)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运动竞赛前3名;或以第一参与人获得省级微课竞赛一等奖以上。
(三)九级岗位
1. 上一聘期内已受聘讲师九级岗位,且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竞聘讲师九级岗位。
2. 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讲师任职资格且聘期考核合格,上一聘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竞聘讲师九级岗位:
(1)新入选市(厅)级各类人才工程培养人选;
(2)新增主持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开放课程、一般教材)1项;新增主持横向项目且累计到账经费:3万元以上;
(3)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不计排名),或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前5名、二等奖前4名、三等奖前3名;或市(厅)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4)发表北图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出版学术专著(编著、译著)1部以上;
(5)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运动竞赛前8名;或以第一参与人获得省级微课竞赛二等奖以上;或以第一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竞赛、微课竞赛一等奖以上。
(四)十级岗位
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上一聘期内教学科研业绩良好,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且有能力完成本轮聘期的岗位职责要求,可聘用至讲师十级岗位。
(五)十一级、十二级岗位
取得助教任职资格,通过学校新教师培训且合格。
四、岗位职责(考核要求)
把握学科方向,积极参加学科建设、课程建设、课程改革等工作。高级职称教师应积极指导青年教师,培养并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积极参与校级以上教科研项目,参加校运动会裁判工作以及其他体育单项裁判工作。积极参加全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和统计工作。
(一)教学工作量要求
聘期内,各类各级岗位教师应服从体育学院的教学工作安排,最低要求应完成学校规定的一个教学工作量。
(二)教研、科研年度业绩分值要求
岗位 等级 |
年度业绩分值 |
教学为主岗 |
教学科研岗 |
科研为主岗 |
三级 |
250 |
500 |
750 |
四级 |
100 |
200 |
300 |
五级 |
200 |
400 |
600 |
六级 |
90 |
180 |
270 |
七级 |
60 |
120 |
180 |
八级和非副高博士 |
60 |
120 |
180 |
其他人员 |
30 |
60 |
90 |
聘期内,各类各级岗位人员在完成相应的教研、科研业绩分值的前提下,还应达到质的要求。即聘期业绩分值中应包含以下并列选项条件成果。三级岗位人员应达到2类要求。
1. 项目类:新增主持省(部)级以上教研、科研资助项目1项;新增主持横向项目、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且累计到账经费: 6万元。
2. 论文(作品)类:发表高水平论文:2篇;教学为主岗人员在北图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4篇。
3. 专著(教材)类: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部,或在出版编著(译著)2部。
4. 知识产权类:取得国际授权发明专利1件(第1名),或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件(第1名);制定国家标准1项(前3名)或行业标准1项(前2名)。
5. 成果奖励类: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前10名),或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6. 竞赛类:获得国家级教学竞赛(含技能竞赛、运动竞赛、微课比赛、多媒体技术等)三等奖以上奖励;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运动竞赛前3名。
7. 人才与社会影响类:新获批省级以上教研、科研平台负责人;新入选省级以上各类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省“333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省双创人才培养人选;省“六大人才高峰”A类以上项目资助人选;省杰出(优秀)青年基金资助人选;省级教学名师;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五级岗位人员应达到以下并列选项条件中的2类要求,六级岗位人员应达到1类要求。
1. 项目类:新增主持厅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新增主持校级重点建设项目(课题、教材、课程)1项;新增主持横向项目、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且累计到账经费:5万元。
2. 论文(作品)类: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教学为主岗人员在北图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3篇。
3. 专著(教材)类:出版专著(编著、译著、教材)1部。
4. 知识产权类:取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件(第1名);制定国家标准1项(前4名)或行业标准1项(前3名)或省级地方标准1项(第1名)。
5. 成果奖励类: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不计排名),或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前4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市(厅)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或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6. 竞赛类:获得省级教学竞赛(含技能竞赛、运动竞赛、微课比赛、多媒体技术等)二等奖以上奖励;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运动竞赛前8名或省级运动竞赛前3名。
7. 人才与社会影响类:新获批省级以上教研、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前2名);新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培养人选。
四级岗位人员应达到以下并列选项条件中的2类要求,七级岗位人员应达到1类要求。
1. 项目类:新增承担省(部)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1项(前4名)或市(厅)级科研项目1项(前3名);新增承担校级重点建设项目(课题、教材、课程)1项(前2名);新增主持校级一般建设项目(课题、教材、课程)1项;新增主持横向项目、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且累计到账经费:1万元。
2. 论文类: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或北图核心期刊论文、SCD来源期刊论文2篇。
3. 专著(教材)类:参与撰写专著(编著、译著、教材)1部,本人承担字数为5万字以上。
4. 知识产权类:取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件(前2名);制定国家(行业)标准1项(前5名)或省级地方标准1项(前3名)。
5. 成果奖励类: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前6名),或市(厅)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前5名),或校级教学成果奖(前3名),或校级教学质量工程奖(第1名)。
6. 竞赛类:获得省级教学竞赛(含技能竞赛、微课比赛、多媒体技术等)三等奖以上奖励;获得校级教学竞赛(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微课比赛等)二等奖以上奖励;指导学生获得省级运动竞赛前8名或省级区域性运动竞赛前3名;参加省级运动竞赛获前8名或或省级区域性比赛二等奖以上奖励。
7. 人才与社会影响类:新获批省级以上教研、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前5名);新获批厅级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前3名);新入选校级以上人才工程培养人选。
8. 荣誉表彰类:校级教学名师;校级教学标兵;校级最受学生欢迎教师;校级科技标兵。
五级以上岗位人员如在聘期内取得以下业绩成果中的1条视同完成2类并列选项条件要求: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前5名);新增主持国家自科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制定国家(行业)标准1项(第1名);发表《体育科学》期刊论文或SCIⅠ、Ⅱ区收录论文;论文刊登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国家级人才工程培养对象。
八级岗位人员应达到以下并列选项条件中的2类要求,九级岗位人员应达到1类要求。
1. 项目类:新增承担省(部)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1项(前4名)或市(厅)级科研项目1项(主持);新增主持横向项目、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且累计到账经费:1万元。
2. 论文类:在北图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发表SCD期刊论文2篇以上。
3. 专著(教材)类:出版专著(编著、译著、教材)1部。
4. 知识产权类:取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件(前2名);制定国家(行业)标准1项(前5名)或省级地方标准1项(前3名)。
5. 成果奖励类: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不计排名),或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前4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市(厅)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或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6. 竞赛指导类:获得省级教学竞赛(含技能竞赛、运动竞赛、微课比赛、多媒体技术等)三等奖以上奖励;获得校级教学竞赛(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微课比赛等)二等奖以上奖励;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以上运动竞赛前8名或省级区域性运动竞赛前3名。
十级、十一、十二级岗位人员应达到以下1类要求。
1. 项目类:新增市(厅)级科研项目1项(主持);新增主持横向项目、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且累计到账经费:1万元。
2. 论文类: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向江苏省高教学会体育研究会、江苏省体育科学学会论文报告会投稿2篇。
3. 专著(教材)类:参编专著(编著、译著、教材)1部。
4. 知识产权类:取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件(前3名);制定国家(行业)标准1项(前6名)或省级地方标准1项(前4名)。
5. 竞赛指导类:获得省级教学竞赛(含技能竞赛、运动竞赛、微课比赛、多媒体技术等)三等奖以上奖励;获得校级教学竞赛(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微课比赛等)三等奖以上奖励;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以上运动竞赛前8名或省级区域性运动竞赛前3名。
中级及以下职称岗位人员如在聘期内取得以下业绩成果中的1条视同完成2类并列选项条件要求:新增主持省(部)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1项;新增主持国家自科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发表《体育科学》期刊论文或SCIⅠ、Ⅱ区收录论文;论文刊登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考取博士。
五、岗位聘用程序
(一)个人申请
各级教师岗位拟聘人员向教研部提交《盐城工学院第五轮岗位聘用申请表》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与岗位评审
1.学院五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岗位指标范围内对教师各级岗位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择优民主推荐聘用。
2.学院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申报同一级岗位人员按照申报条件的条款项,依据《盐城工学院教学奖励办法(2017年修订)》、《盐城工学院科研奖励办法(2017年修订)》教科研分值排序。
3.学院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三)聘用与签订合同
受聘人员按照学校时间要求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书。
六、岗位聘期管理
按照学校第五轮岗位聘任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岗位聘期考核
(一)考核办法
1.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办公室、教研部主任、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门的岗位聘期考核工作。
2.学院依据聘用人员的岗位职责所签订的《盐城工学院岗位聘用合同书》对教师各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审定。
3.聘期内如发生工作岗位变动,主要以岗位工资的兑现情况作为新岗位的认定依据。变动前按照原岗位合同书的规定要求考核,变动后按照现岗位合同书的规定要求考核;聘期内如发生职称、职务变动,按照前后不同岗位的履职要求分段累加计算。
4.聘期内退休人员,聘用在七级教学为主岗的人员需完成足额教学工作量视为考核合格,业绩分值不作要求;聘用在其它岗位的人员需完成对应年限相应岗位规定业绩分值要求的70%视为考核合格。但其聘期考核评优条件不降。
(二)考核结果的认定
考核结果分为四档: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优秀:服从所在教学单位的教学任务安排,超额完成岗位聘用合同书中所规定的各项岗位职责,聘用在三、四、五级岗位的人员完成的标志性成果不少于3项;聘用在六级岗位的人员完成的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项;聘用在七级以下岗位的人员完成的标志性成果不少于1项。
合格:服从所在教学单位的教学任务安排,完成岗位聘用合同书中所规定的各项岗位职责。
基本合格:不服从所在教学单位的工作安排,但情节较轻者;满足岗位职责中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评价要求,但教研科研业绩分值仅达规定要求的70%以上且小于100%者;满足岗位职责中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评价和教研科研业绩分值要求,但未能完成并列选项条件要求者;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比规定要求低一级或为合格者;聘期内出现1次二级教学事故或2次三级教学事故者;其他经教学、科研单位和学校认定为基本合格的情况。
不合格:不服从所在教学单位的工作安排,且情节严重者;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等次者;仅满足岗位职责中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质量评价要求,但教研科研业绩分值未达规定要求的70%以上者;聘期内有2年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有1年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聘期内出现1次一级教学事故或2次二级教学事故者;聘期内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使学校蒙受重大经济损失者;其他经教学、科研单位和学校认定为不合格的情况。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按照学校第五轮岗位聘任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八、有关说明
1.用于岗位申报的业绩成果时间要求为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可查询,并在第四轮教师岗位聘期考核表中已填报。其它事项按照学校第五轮岗位聘任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上一聘期内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本轮岗位聘用的项目、成果等须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
3.依据《盐城工学院教学奖励办法(2017年修订)》盐工发〔2017〕23号文件精神,体育学院将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指导类>组织校级学科竞赛”计算教研分值并计入个人业绩,仅用于教学为主岗人员的绩效衡量和年度、聘期考核。具体分值见下表:
项目 |
内容 |
业绩分值 |
备注 |
校春季田径运动会 |
编排和组织工作 |
50分 |
同一比赛按实际工作按最高分计次 |
裁判工作 |
25分 |
校冬季运动会及其它全校性比赛 |
编排和组织工作 |
20分 |
同一比赛按实际工作按最高分计次 |
裁判工作 |
10分 |
校内学生体育单项俱乐部、协会比赛 |
组织、指导和裁判工作 |
20分 |
|
职工体育单项比赛 |
组织和编排工作 |
20分 |
|
裁判工作 |
10分 |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
组织和监考工作 |
40分 |
部门集中安排测试监考计分 |
承办省级区域性体育比赛和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 |
裁判工作和组织 服务工作 |
10分/天 |
|
学生各体育运动队 |
教练工作 |
省级及以上比赛50分 其它比赛30分 |
无比赛任务则不计算业绩分 |
部门教学竞赛和技能大赛等 |
组织和竞赛工作 |
一等奖50 二等奖40 三等奖30 |
组织工作按30分计 |
注:表格中的得分计算以秩序册、获奖证书、竞赛通知、新闻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为准,每年年底由本人申请进行年度核算。
九、争议处理
1.教职工对聘用程序、聘用结果和考核有异议的,有权提出申诉。
2.申诉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向部门办公室提出。办公室有责任为申诉人保密,任何人都不得对申诉人进行打击报复。申诉人必须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3.学院办公室接到教职工申诉后,要及时对申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组织召开总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提出处理建议,报学校审定后将处理结果向申诉人反馈。
体育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体育学院
2022年7月5日
管理及工勤岗
岗位设置、聘任条件和考核办法依据为《盐城工学院第四轮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管理办法》。
体育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体育学院
2022年7月5日